实验实训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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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实训中心工作职责(试行)
2017-09-21 08:36  

实验实训中心是我校实验实训教学的主要管理部门,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分管校长具体指导下,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,对全校各专业的实验实训课程、实验室、实训室和仪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有:

1.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归口管理我校各实验室、实训室和仪器设备。

2.负责制订实验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检查、督促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。

3.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,承担全校各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。

4.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实训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负责各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各类实验设备购置的论证、咨询、报批及验收工作。负责实验耗材、设备维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,并负责实验用品的申购、管理和发放。

5.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实验设备的维护,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,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督促实验室做好“三废”处置与环境保护工作。

6.建立并完善科研实验室,努力为科学研究创造条件;全面提升实验技术水平,为高质量地完成科研实验提供保障。积极开放实验室服务社会,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率和开放内涵,最大限度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。

7.负责汇总、统计、上报教育部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基础数据、报表等。建立实验室设备档案,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、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。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仪器设备的账、卡管理及核查工作。

8.负责全校实验室、实训室用房的统一管理和合理调配工作。

9.制定实验室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,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、定岗、聘任、考核等工作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做好部门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10.完成学校党委和各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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